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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傅斯年的《东北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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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章 傅斯年的《东北史纲》 (第2/3页)

人为最近。然则此石器时代之貔子窝人,谓为与近代中国人之祖先为一事,实最可通之说也。”

    运用考古成果,指出了从远古时代开始东北与中国同宗同族。尤其是“在东北考古得如此结论者,不特为两君(安特生、步达生)然,日本学人之凭证据者,亦未能立异说者”。傅斯年以考古发掘为根据,并且引用日本学者的结论来加以说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力地回击了日本人的谬论。

    第二节;为“肃慎(挹娄)女真”。满族是居住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古老民族。先秦到隋唐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是其一脉相承的祖先。从辽、宋到明末,则称为女真。在是节中傅斯年引用了大量的先秦史料,如《左传》、《国语》、《周书》、《书序》、《尚书大传》、《史记》、《汉书》、《论语》、《说文》、《后汉书》、《魏志》等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第三节:为“朱蒙天女玄鸟诸神话”。于此,傅斯年运用神话传说,认为“神话之比较研究,乃近代治民族分合问题者一大利器”。“中国东北历代各部落之‘人降论’,见于《朱蒙天女》等传说者,分析之虽成数种传说,比较之却是一个神话”。通过比较研究,傅斯年得出结论,说:“此一线索,真明白指示吾人,商之始业,与秦汉以来之东北部落导于一源,至少亦是文化之深切接触与混合也。东北部落与中国历史之为一事,由此证据,可谓得一大路也。”

    第四节:为“殷商与东北”。傅斯年以两事为证:一曰亳之地望,二曰朝鲜与箕子之故事。傅斯年认为:“以此二事,可知商之兴也,自东北来,商之亡也,向东北去。商为中国信史之第一章,亦即为东北史之第一叶。就历史之系统论,东北与中国为一体,更不待烦言然后解也。”

    在本章最后,傅斯年对以上内容进行了一个简明扼要的总结,更能够使人清晰地了解到东北与中国之关系,具体为:

    “一、近年来考古学者人类学者在中国北部及东北之努力,已证明史前时代中国北部与中国东北在人种上及文化上是一事。

    “二、以神话之比较为工具,已足说明历代之东北部族与开中国历史之朝代有密切之关系。

    “三、以殷商朝鲜肃慎等地名之核比,知在中国史之初期中,渤海两岸是一体。四、更以诸史所记东北部族之习俗生活等,知其与所谓‘汉人’有一共同的基本成分,转与漠北之牧族,西域之胡人,截然不同。人种的,历史的,地理的,皆足说明东北在远古即是中国之一体。此系近代科学寻求所供给吾等之知识,有物质之证明,非揣测之论断。”

    第二章为《燕秦汉与东北》。

    首先,傅斯年列举了关于燕秦汉与东北关系之重要史料,计有:《史记•秦始皇本纪》、《3史记4自序》、《魏略》(引见《三国志注》)、《史记•朝鲜列传》(《汉书》之异文附注于下)、《晋书•地理志•乐浪郡》等。其后,通过对各种史料的分析后得出结论:

    “一、周汉时之朝鲜(当时之朝鲜境与今不同:当时朝鲜,北有今辽宁省之一部,南有今朝鲜境之大半,而所谓三韩者不与),初为箕子后人之国,继为卫满自王之地,较之南粤与中国之关系更近。

    ”二、燕时辽东及朝鲜之一部皆属燕,其建置之可考者有辽东郡(见《史记•匈奴传》)

    “三、秦代之东北境有辽东郡,辽西郡,渔阳郡,右北平郡,皆燕时所置(见《匈奴传》),更以朝鲜属辽东外徼。燕秦时今朝鲜西境皆臣服于中国,最南所及,已至今朝鲜京城之南。,

    ”四、汉兴,稍向内撤守御,‘复兴辽东故塞,至浿水(今朝鲜平壤城之大同江)为界,属燕。’然辽东仍为重镇,有高庙(汉高帝庙)。五、汉武时,以朝鲜王右渠不恭顺为借口而东伐,定其全部,置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其北境之部族皆率服,其南境之三韩(辰韩,马韩,弁韩)皆入贡。于是朝鲜半岛与今所谓南满及东海滨州者,皆统一于中国之治焉。”

    第三章为《两汉魏晋之东北郡县》,论述了两汉魏晋之时东北诸郡沿革之状况。尤其是对于真番郡的论述,傅斯年运用了大量的史料,同时,对于前人成说进行考证,纠正其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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