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蝴蝶振翅 (第2/3页)
条子执行到位?
当然是靠大唐先进的考试制度了。
糊名法虽在武则天即位初年就出现,但并没有在科举考试中普遍使用。
按公开的考试规则,考官审阅试卷时,不仅会考量考生的学识水平;
还会参考其平日里的名声、诗文的流传广度,以及个人的德行与声誉,来决定是否给予及第。
那些拥有门路的考生,往往既会递送条子,又会努力提升自己的声望。
这种做法,几乎成为了晚唐科举的既定规范。
因此,即便是面对一张近乎空白的试卷,考官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而是会先仔细查看卷首考生的姓名,确认其是否出现在那些条子之中。
“黄巢,字举天……黜落。”
“黄巢,黜落。”
“黜落。”
一连三位考官,在确认黄举天条上无名后,给出了相同的评定意见。
即便是身负把关重任的礼部侍郎李景让,亦未能例外。
明面上,李景让以执法严正著称,平日里言辞刚直,毫无避忌。
正因如此,他手下的礼部官僚们,才会无一人察觉到异样。
待阅卷工作圆满结束,考卷被妥善封存之后。
李景让却在万籁俱寂的夤夜时分,悄然返回贡院;
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出其中两份卷纸,而后亲自奔赴崇仁坊北街,由偏门进入某位贵人的府邸。
“……何以断言邱慕阳乃此等舞弊之徒?盖因其解牒为人遗失。
“依国法而论,无有解牒者不得参与省试。
“若邱慕阳之考卷现于礼部,则其舞弊之行无疑矣。”
李德裕逐字逐句看完手中这篇别具一格、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策论后,拿起桌上第二份卷纸。
赫然写着邱慕阳之名。
这位久经官场风云的老人缓缓摇了摇头,抬眼望向面前跽坐的礼部侍郎,问:
“那又如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唐朝科举制度之积弊,早已根深蒂固。
即便今朝严惩了邱慕阳舞弊一案,又能于大局有何裨益?
何以值得礼部侍郎亲身涉险,乃至当朝宰相兴师动众,特为此人施以重罚?
“台辅,邱非其本姓,而是谐音化名。”
李景让言辞之间,意味深长:
“经查,此人本姓仇。”
仇?
仇慕阳……仇?
李德裕听闻后,脑海瞬间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