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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 第一节 奔驰在交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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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子回头 第一节 奔驰在交战国 (第2/3页)

应迟钝。

    迟钝是要命的呀。

    也对,他们都是大雇佣兵了,不像自己,之前几年,一直处于积累分数的阶段,总被分配到九死一生的命令,出没于战乱的国家,如果分一线二线,自己等于是在一线,因此保持着神经上见不得风吹草动的敏感。

    像约翰,他在F国呆了三年了,已经不再是当初自己遇到的那个教官约翰。

    他联络生意,通吃黑白,出入上流社会,更是黑帮大亨的座上宾,没有一天不宿醉,没有一天不左拥右抱,就在上车之前,他还吸食了大-码(麻)……

    这是转折期。

    和所有的佣兵一样,第一阶段,就是疯狂地提高自己战场生存的本领,并且幸运地生存了下来;第二阶段,就是在佣兵组织中获得了对应的地位,厌倦九死一生的不正常生活,甚至患有战争创伤,依赖药物,依赖酒精,情绪化,失眠,愤怒……而第三个阶段,属于极少数佣兵,他们以莫大的毅力克制住了第二阶段的颓废,战胜了自己,因为长期的经验积累,因为有金钱做后盾,能够更进一步提高自己,水到渠成,成为金字塔顶的王者。

    约翰就是处在第二阶段。

    他没家庭,没亲人,没固定的伴侣,李蝙蝠甚至怀疑他迟早有一天会猝死在寻欢作乐的场合,因为没有人给他收尸,自己还要去认领。

    其实在第一阶段,约翰就已经被摧残了。

    当初李蝙蝠遇到他,救他,他就是喝醉了,被几个小混混用枪指头。

    救了一个混蛋,是自己的可悲,也是自己的幸运,李蝙蝠被带走,从劳务输出变成了浪迹在外的职业佣兵。

    一个新人。

    一个自称从H国军队中退伍,实际上只是个高中毕业的新人,就这样被带入佣兵行业,接受着难得的训练,得到自己神往的军旅生涯,放弃信仰和荣誉,出入各个交战国,扮演不光彩的角色。

    约翰是看重诺言的,也是知恩图报的,哪怕他别有目的,但是以华人的习惯去看,这哥们他义气。人不负咱,咱不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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