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九八章 有点愤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一九八章 有点愤青 (第3/3页)

个澡,然后换了一身衣服,去外面游荡。

    这是一个南方的城市,北方现在已经有些冷,这里却还热得很。准确的说,也不能说是热吧,只是非常的温暖,穿着短裤半袖就可以四下里游逛,不会觉得寒冷。

    黄祥云很喜欢这个城市,既不像某些大城市那样的喧嚣,也不像某些小城市那样的贫瘠落后。这里美丽而恬静,富裕而悠闲,是个令人心动的城市。

    走出酒店不远,有一家娱乐城。黄祥云无聊,便走了进去。娱乐城的二楼是台球室,他有些日子没有玩了,就想上去看看,找个人打一会儿,找找感觉。

    刚走进二楼的台球室,黄祥云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也不能说是熟悉,只是认识。她就是那个曾经和黄祥云在松江的级娱乐城输给他十万块钱的小美女!

    能在千里之外的这个城市,和她相遇,黄祥云觉得这是个莫大的缘分,很有意思。

    小美女穿着黑色的牛仔短裙,黑色的恤衫,脚上穿着黑色的半高跟小皮鞋。黑色的衣着,黑色的长,衬得她白色的肌肤有些眩目。

    她有一双完美无瑕的纤长美腿,没有穿丝袜。在她打球的时候,这双美腿和那上面的翘翘玉股幼幼蛮腰牵扯出十分迷人的曲线,令人陶醉!

    ps:有的读者说不现实,主角一个情敌都没有。不现实是对的,这是小说啊,肯定和现实不一样。要是真写一般人的现实生活,可能一点意思都没有了。也或许有那种神人,可以化平淡为神奇,但那不是我这样的人!所以,小说一定要虚构,现实很多时候只是一个基点而已。

    主角为什么一定要有情敌呢?我又为什么一定要多写这个方面呢?

    主角这么多的女人,光是写情敌暗战怕是就能出本书了吧!这个不是问题,关键问题是:有没有意思,那么写。

    很多红书都写出了老多的情敌,给主角踩,我想换个写法,不写情敌,或者少写情敌,多写一些事业啊,情感啊,生活啊什么的,那不是比千篇一律的把某某牛叉情敌气得如何如何,整得如何如何更有意思吗?

    当然,看书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好不好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作为写书的人,我有自己的思路,不会随意改变,也不会勉强不喜欢的读者喜欢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