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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卫叔武之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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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二章 卫叔武之难(二) (第3/3页)

名义上的主审管;晋文公又在他的旁边加了一个座位,为的是不把王子虎从主审管的位子上挤下去。

    审判卫成公的前一天,鲁僖公特地去见王子虎,恳求他尽力保护卫成公。王子虎答复说应该可以保住他的小命,其他的只能尽量争取了。

    元咺作为为控诉方,卫成公是被告。但是周礼规定,君主不能亲自出庭受审,必须有人代替他出庭坐在被告席上。于是卫成公就命鍼庄子代替自己受审,宁武子坐在鍼庄子侧位,士荣担任卫成公的辩护人。

    元咺首先发表了控诉词,他叙述了案件的整个过程,指责卫成公背信弃义、谋杀君主,并请求将被告人绳之以法。

    但是士荣说,自古以来就没有君主因为处死大臣而接受审判的,而且周礼也没有相关规定。他还说元咺为臣不忠,竟然跑到盟主面前捏造事实控告自己的君主,企图用欺骗、蒙蔽盟主的手段达到加害君主的险恶目的,其心可诛,请晋文公处死元咺。

    元咺回复说,对方承认卫郑杀害叔武的事实就好办了(因为士荣称卫成公杀叔武是君主处死大臣);君杀臣无罪,但是臣弑君就犯下不赦之罪了。

    接下来的焦点就是,叔武的身份究竟是君还是臣。

    元咺面向王子虎说:“卫武当然是君。卫郑逊位前明确表示将国事交给卫武掌管,并说如果楚国战败,他将流亡楚国不再返回。临行时又举行了告庙仪式,卫郑将冕旒冠除下来置于庙中。这些事公室大夫都可以作证。

    “践土之盟时,晋使要求列侯参会,先君(叔武)曾告知卫郑,而卫郑再次放弃出席的资格。周礼规定,凡诸侯之会,记名时列国君主在先,大夫在后;同姓君主在先,异姓君主在后。先君不但参会,而且与列侯一同歃血,他的名字写在盟书之上,排位仅在晋、鲁之后,先于蔡、郑、齐、宋之君。

    “卫武是先君的次子,卫郑的胞弟,当然有资格成为君主。卫武对内实掌国政,对外被列侯认可,已经成为卫国实际上的君主。而卫郑主动放弃君主地位,当然降为臣子;以臣弑君,难道不应当处以车裂之刑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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