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潜踪匿行 (第2/3页)
”
那穷酸说到这里,便突然顿住,将眼睛向周围环视几眼,压着嗓子低声道:“……据说是前朝阁老刘相国的家传之物,王爷欢喜的不得了,后来因为王府的侍卫有别的事情公干,便派两个人看着金崇武将此物押运回来,不想那金崇武见了宝贝也动了心,悄悄地来个偷梁换柱,给短去了,这不是从老虎嘴里抢食么,宸王是可是好惹的,当时就变了脸,将他拿着狱中,严刑拷打,没几日这姓金的就一命呜呼,蹬腿死了!宸王爷心里不解恨,又命令人将他的尸首挂在这里悬尸示众。”
那年青公子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俗话说‘一死百了’,这人死了应当算是了结入土为安,这样子做有什么意思!”
那穷酸道:“听你这话,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
那青年公子,奇道:“哦!何以见得?”
那穷酸道:“洪都城里有句俗话,‘宁惹阎罗王,莫惹洪都王。阎王只勾魂,宸王催命又扒皮”。
那青年公子听了,长叹了一口气,说:“如今权贵执政,豺狼当道,当今皇上只知道每日欢乐,眼看着大好河山,如此下去恐怕将要国破家亡了。”
那穷酸见他说去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不禁唬的变色,忙道:“咱们‘只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且宜多吃两杯茶来,不谈政治。”
那青年公子闻言笑道:“是极,是极!有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只顾着闲聊,不觉又些口渴了,来来来,你我再喝上几杯!”说着,举杯遥敬那穷酸汉子,两人恰似喝酒一般,都仰脖一饮而尽,相视大笑。
这些谈话,都被坐在角落里的一个绿衣公子,一字不漏地听见,他生的眉清目秀,肌肤粉嫩,正是女扮男妆的刘姝妍。此时他满心悔恨,眼眶中蓄满了泪水。
这时,楼梯上又上来两人,前面一个是年约二十上下的年轻公子,身穿一件素色丝绸长衫,腰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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