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幌子 (三千大章) (第3/3页)
的文件夹递了给庞季同,让庞季同自行了解其中的内情。
李秉德的案件,与周穆清的案件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李秉德同样不是要求为这案件立案的人。
向警方报告李秉德案的人是李秉德的前雇主张温瑜,璞瑜广告设计公司的老板。
庞季同一看到这公司的名字,便讶异地说:「咦,原来李秉德的案件是这一宗。」
「你对这案件有印象?」傅良涛也感到讶异,但是转念一想,便又说:「也对,这案件之前的确是引来了颇多关注的。」
「倒不是因为这个。」庞季同摇了摇头,又说:「只是当时知道了将会被调派过来科技罪案组,那时想要多了解一些你们的工作,便对你们负责的案件多留了个心。」说罢,庞季同便开始低头翻看手上的文件夹。
一个月以前,张温瑜向警方报称,璞瑜公司的系统管理员在为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期间,于公司的网络中侦测到不寻常的隐蔽活动。追查之下,发现在网络中的一些主机中,运行着一个伪装成文件格式转换程式的木马程式。
木马程式因为它的运作方式类似于古希腊着名的特洛伊木马而得名,是一种类似病毒的恶意软体。与病毒不同的是,木马程式不能自行复制自己,并且需要使用者的配合才能运行代码,因此大多会伪装成有着其他效能的应用程式来诱使使用者激活它们。
在璞瑜公司的网络中所发现的木马程式,是一种名为FTP木马程式的古老木马程式。这种木马程式于特定的连接埠运行文件传输服务器,相当于让入侵者能够自由存取网络中的档案文件。
而防毒软体的侦测日志档案亦显示,防毒软体曾于较早前侦测到该木马程式,但是未能成功将其移除。
重要的是,排查过后,璞瑜公司的系统管理员证实,的确有一些档案文件曾经经由此道被存取,被存取的档案文件中更包括客户名单和设计定案。这些被存取的档案文件,间接证实那些存取是具有针对性的,并非无意为之。这意味着存取文件的人对璞瑜公司的系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熟知目标档案文件的所在位置,能够精准地存取目标档案文件,而不需要事先在璞瑜公司的网络中探索一番。
显然地,这网络入侵者并非随便闯入闲逛的无聊黑客。
因此,张温瑜当即便决定报警。
最初接手这个案件的也是他们网罪科科技罪案组的人,是行动分组2的行动1C队。调查开展之初,行动1C队的队员循非法进入电脑系统的方向进行调查,并从璞瑜公司的内部人员展开筛查嫌疑人的工作。
调查之所得,不论是离职前的大闹、离职后的种种传闻,又或者是木马程式开始活跃的时间、运行木马程式所需的技术条件,还是璞瑜公司上下职员的供词等等。
所有的矛头──均直指一年多以前离职的李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