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穿书文里的炮灰(4) (第3/3页)
这样的话。
春兰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磕头求饶,“小姐,奴婢再也不敢了,就饶了奴婢这一次吧。”
给小姐当大丫鬟和在庄子上做苦力是有天壤之别的呀。
“小姐,奴婢没做过对不起您的事,奴婢只是收了二小姐一根簪子,答应今天带您出去散步,别的事奴婢都没做过。”
元初问她:“那你知道她让你带我出去干什么吗?”
“不知道,奴婢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敢带我出去,要是外面埋伏着一群土匪,本小姐还有命活吗?就算这群土匪没把我怎么样,只需要把我掳走再把我放回来,就能败坏我的名声,女子名节有多重要,你难道不知道吗?本小姐还有活路吗?你没做对不起我的事?你还想怎么对不起我呀?你亲自杀了我才叫对不起我吗?”
春兰:“……”
没空听她狡辩,元初挥挥手让人把她拖走了。
委托人是个厉害的,她身边伺候的人,身契都在她手里。她也因此而相信身边的人不会背叛她,没想到就出了春兰这么一个变数。
她被孟元亚收买了,成了孟元亚安排在她身边的一道保险,如果孟元初不出去,就让春兰撺掇她出去,务必让她去把姜洵救下来。
这件事还不算太大,更过分的是,后来委托人之所以能被人关押看管,春兰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她给委托人下了药,让委托人失去了反抗能力。
事成之后,春兰成了孟元瑾的小妾。委托人被嫁给了六品小官之子。
其实,按照委托人的性格,嫁给小官之子也没什么,她会督促夫君上进,也能把日子过起来。但问题是,这个小官之子中了孟元亚的一见钟情光环。
委托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就算她再争强好胜,也赢不了这种非人类的力量。嫁人之后的时间都蹉跎掉了。
对于春兰这样的人,没有直接杀了她已经是元初仁慈了。
她跟夏竹说:“先打20板子,好了以后再打20板子,循环往复,不要停。”
夏竹沉吟两秒,问道:“打完以后给她治吗?”
“别让人死了就行。”
夏竹点点头,说了句“小姐仁义”,就出门去吩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