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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傅斯年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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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傅斯年的婚姻 (第1/3页)

    对于傅斯年,我们写了这么多,从出生快写到四十岁了,还没有谈及他婚姻。

    其实,傅斯年是早就结了婚的,也就是说早就有了家室。

    傅斯年不到十六岁,在天津府立中学读书的时候,爷爷和母亲就为他包办了一桩婚姻。女方叫丁蘸萃,是聊城县乡绅丁理臣之女。这丁蘸萃据说长得很漂亮,是聊城县里有名的美女,而且还略通文墨。

    在别人眼睛里,这两家是门当户对,这一对年轻人也是郎才女貌,当时,感情的事可没这么简单。

    婚前,两个人是不是见过面,很难说,肯定是没什么机会接触和相处的,相互之间应该说没什么感情,更谈不上爱情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乡民,一辈子不当光棍,能娶上媳妇,肯定是件心满意足的事情。什么感情,什么爱情,那东西能当饭吃吗?有了媳妇好好过日子就是了。那时候的国人,一百个人中,至少有九十九人以上,不是世世代代这样的活着吗?

    但是,傅斯年不一样,他已经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无力正面反对这旧式的婚姻,但也有自己的反抗方式,就是对这个采取一种无视的态度。好像婚后,他总共只回过两次家。可怜这旧式婚姻的另一个受害者丁蘸萃女士,结婚后几乎是一直在守活寡。

    谈到婚姻不能自主的时候,胡适说过:“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

    傅斯年对老师的这句话感触很深,但一个人想成为自己,并不容易,但无论如何,到了一九三四年的夏天,傅斯年好不容易凑了一笔钱,做为生活费也好,做为青春补偿费也好,傅斯年和丁蘸萃协议离婚了。

    或许,二十二年了,傅斯年终于下决心离婚应该是有新的彼岸了,女方是他的好朋友,一起留学的同学俞大维的妹妹俞大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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