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矩 (第3/3页)
快速扒拉了几口,罗旭起身道:“妈我去饭馆儿了,下午忙!”
“诶,你再吃几口啊!”
“饱啦!”
说完,罗旭已经跑出了院子。
“这孩子……”
韩蓉嘴上埋怨,脸上却是带着笑意。
她把熬鱼的汤倒进饭里拌了拌,简单吃了几口,又把剩下的鱼端回了厨房。
红光饭馆,位于皮帽胡同口,连着一条小马路。
虽然不算热闹,不过主要服务附近街坊,生意也算不错。
饭馆很小,一共就三十多平米。
这种馆子在燕京被称为苍蝇馆,而在天州,则叫狗食馆。
此时虽然过了饭点,不过常来喝酒的老几位,还在边喝边聊。
各自吹着牛逼,时而相互递上一根烟。
罗旭一走进来,便忙着跟几位问好,毕竟都是门口街坊,不少人都是看着他长起来的。
“牛爷,冯叔,李大爷也在呢!”
光头李大爷对着罗旭举了举杯:“大旭吃了没?跟大爷这对付一口?”
“吃完了,您喝着!”罗旭微笑道。
“大旭,过来!”
这时,一个六十多岁的胖老头,朝着罗旭招了招手。
“爷昨儿刚收了个物件儿,你䁖一眼?”
说着,他从裤兜里,取出了一个用手绢裹起来的小布包。
手绢打开,只见里面露出一块玉石。
罗旭虽然没买过物件儿,但和方敬远学久了,还是有些眼力的。
所以还没走过去,便一眼看出那块玉石是新的。
他咧嘴一笑:“牛爷您太抬举我了,我哪会看这个啊!”
“是啊牛爷,大旭哪懂,您留神别让他给碎(cei)了!”
说话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深蓝工作裤,宽大的T恤上满是油渍。
正是红光饭馆的老板,郑建军。
罗旭虽然在饭馆打杂,但他可没拿人家孩子当小弟,都是家门口子,平时很是照顾。
现在这么说,也是怕万一罗旭给碰坏了,沾上麻烦。
“他不懂?这兔崽子精着呢,平时老在方老爷子家腻歪,看过的物件儿可是不少!”
牛爷把玩着玉石笑了笑,将一根烟放在嘴里,又拿出一个铜制打火机。
看到那打火机,罗旭不禁愣了一下。
打火机纯铜打造,皮壳包浆很老,而且在正面还有一个指头肚大的白色表盘。
他一眼便看出,这打火机是老的!
可让罗旭意外的是……
不知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的,那打火机表面,竟然泛着一层红光!
很淡,却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