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急转直下 (第3/3页)
拉克也获得了一个永远不会被拆穿的马甲。
但克拉克实在受不了那些普通民众看到他出现时的眼神了。
原来的他,因为不敢过多的介入人类自己的事物之中而总是沉默寡言,不近人情,显得神性太重,当他穿着超人战衣挽救了一场灾难时,那些被他所救的人望向他的眼神中并没有多少感谢,更多的是崇拜,敬畏,以及隐藏着的……恐惧。
克拉克一直不喜欢这样的眼神,也一直希望得到改变。
现在真的改变了,结果他又不愿意了,在大街上走过,路边的小孩看到他第一时间把手里的糖往身后藏是什么意思啊!
想要拯救深夜街头被流氓骚扰的孤身女性,结果他一出现,还没说话呢,那女的就躲流氓身后去了,流氓还颤颤巍巍的整了一句:“别、别怕……咱们两个都没钱,他不会把我们怎么样的……吧?”
有一说一,克拉克是真觉得头疼。
罗兰你在哥谭怎么是这么个形象啊!
这对吗!
就是从这次之后,克拉克就说什么也不再当罗兰二号了,无论罗兰怎么劝,克拉克就地上一坐,两手抱膝,使劲摇头。
不过,这次扮演罗兰的经历,倒是的确让“古板守旧”的克拉克打开了死路,换身份么,只要不是超人,不是罗兰,不是换什么都可以!
想通了这一点,天开地阔,一片光明啊,克拉克做任务做的更起劲了,哥谭这个地图都有些满足不了他,开始想要去别的地方做一做事,甚至萌生了换一个全身有甲的身份,回大都会重操旧业的想法。
而与此同时,随着罗兰在哥谭不断的制造事端,好的坏的一大堆,在各种意义上的,他的名声与日俱增,也是终于使计划中的任务目标不得不主动向罗兰伸出了友谊之手。
他收到了一封来自企鹅人的“信件”,直白的刊登在报纸上的信件。
不过,此时把报纸夹在腋下的罗兰并没把心思放在报纸上面,他更关心的是……
“家里怎么,遭了贼了?!
克拉克。
克拉克?
克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