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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第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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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七章 第一镇! (第2/3页)

是会往后撤,屈天南在玉盘城下的青鸾军,估摸着还是会被卖掉。

    然后,退居回雪原,继续整合雪原其他未臣服的部落,一边消化着战利品,一边建立起真正意义上雪原上的野人王庭。

    到时候,雪原野人,在他的带领下将逐步蜕变成一座新的荒漠。

    你再试试看,敢不敢就只在雪海关放两万兵马就能高枕无忧?

    没个十万常驻大军,能踏实地守住这座通向雪原的北大门?

    说到这里时,瞎子笑了好几声,

    道:

    你们说,这野人王,像不像一个从底层拼搏起来的吊丝?

    没钱没家世,一步一步靠着自己的努力、拼搏,好不容易走起来,快要成功了,结果,碰上了………

    这时,

    一边的樊力接口道:

    “挂逼。”

    ………

    郑伯爷走到野人王面前,看着桑虎的尸体。

    苟莫离停止了哼唱,抬头,看着郑伯爷,然后,脸上的萧索瞬间一扫而空,换上了谄媚和热情。

    他朝着郑伯爷跪伏下来,

    喊道:

    “伯爷,狗子我没辜负您的厚望,狗子我帮您打下了央山寨,狗子我,还是有用的,是吧?”

    说完,

    带着一脸纯真和期待的目光,看着郑伯爷。

    郑伯爷拉了一具楚人的尸体,翻了个面儿,坐在他身上,看着野人王,伸手,指了指桑虎的尸体,

    道:

    “死了?”

    “能为伯爷战死,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是他的福气,哈哈!”

    “嗯,挺好,下次我见你时,没他在,也能少一些麻烦。”

    野人王的功夫,拉胯得很。

    郑伯爷的实力,面对野人王时,是有着绝对压倒性优势的。

    但若是多了个桑虎,郑伯爷就不稳了。

    野人王闻言,伸手拍了拍桑虎尸体的肚子,道:

    “伯爷,您早说啊,您早点说,我就早点给他下个药,药死了也就干净了;

    狗子知道伯爷您是最怕麻烦的人,狗子我,会不遗余力地帮您解决所有麻烦。”

    “累么?”

    郑伯爷问道。

    “打赢了,怎么会觉得累呢!这场仗,咱们赢得迅速,干脆,利索,漂漂亮亮的。待得这些俘虏押送回去,百万大军搭台的这场戏,伯爷可谓是唱出了天下名角儿的气派!”

    “我问你,累么?”

    “伯爷,不累,真的不累。”

    “但我,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觉得挺累的。”

    “伯爷………”

    “你知道么,每次你在我面前,自称自己狗子,奴仆,作践自己的时候,我心里,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是让伯爷您,瞧见您以前的样子了么?”野人王小心翼翼地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其实,我以前也谄媚,最早,面对镇北侯府的郡主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大燕六皇子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虎头城的许文祖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靖南侯时,我也是会说好话。

    遇到身份地位比我高的人时,我会附和他们,挑,能让他们听得觉得有意思让他们开心让他们舒服的话去说。

    是吧,

    人,

    活着嘛,

    总有东西能让你低头,

    向你上峰,向能决定你生计,甚至是能决定你生死的人,低头,这很正常,也很理所应当在,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那,伯爷您刚刚………”

    “啧,但我,从未像你这个样子过,低头是低头,但把头低到土里去,我做不来,也不愿意做。”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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